資訊服務, 11/10

今天請到蘇小鳳老師的講題是:探討讀者的隱私與隱思─RFID資訊隱私與讀者訴願。聽完老師活潑有趣的演講後,我有幾個想法。

台灣讀者對RFID應用於圖書館的態度
感覺上多數使用者對RFID本身並不是很了解,但亞洲人特有的非理性的心理行為仍趨使讀者朝使用RFID這種聽似高科技卻不知其實在眾多行業已行之有年的產品。另一方面台灣人包括讀者和館員對於「隱私權」常掛在嘴邊,但是在這個擁擠的島國上卻認為很難避免洩露。我認為大學新生訓練是最好的教育機會,當他們拿到手中的「萬用卡」時,就應該知道自己給了這張卡片什麼樣的資料及風險,並應使每個人在領取時都簽署一份同意使用的文件,文件中應載明卡片內含什麼資料及其用途。甚至應該開放數個等級的資料,依使用者知悉及意願程度放置資料,並供使用者自行選擇。

台灣館員的態度
館員的態度一直是我覺得很奇妙的地方。我在想圖資系的畢業生是不是在畢業時也該像醫學生一樣作宣誓的動作,讓每個潛在館員都能共同擁有一個認知:圖書館以「服務」為本。老實說,以我自己的經驗,我碰到態度不佳的圖書館人員都是館員而不是工讀生,工讀生是館員訓練出來的,幾乎是以館員為榜樣去學習,如果我們不自律、不端正形象如何訓練好工讀生?重新檢視我國圖書館員專業倫理守則(民91, 12月),雖無提及館員處理訴願的態度,但:

第七條 館員應抱持熱忱態度,積極主動為讀者服務。
館員應抱持熱忱態度,積極主動為讀者服務,熱忱態度包括讀者至上、關愛讀者及滿足讀者需求等作為,積極主 動則包括便民措施、行銷圖書館及提供各種創新服務。


其中關愛讀者,我想是比較接近的。我覺得應該相信「讀者本善」,異常行為的讀者是少數。在這樣的前提下進行讀者服務,可以減少讀者訴願的情形,也能建立圖書館親切、專業的形象。

矛盾的研究結果
對於蘇老師的初步研究結果,讓我很好奇這樣矛盾的數據該怎麼樣進行研究詮釋?

我們應與哪種單位比較訴願處理?
我一開始想到就業服務站,基於一樣以服務起家的便民單位,但他們服務的對象年齡層與圖書館不同。再來想到電視台,雖然算是營利單位,但都是提供"資訊"的單位,且直接利益是來自於廣告商而非一般大眾。再來是養老院,社福機構一般應該訴願不多,異於圖書館的是,論及關乎生命或健康的訴願應比較會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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